胶轮的贮存期不宜过长,最好不超越6个月。应在库存的胶轮外包装上标注日期,以便实行质量跟踪和出库时“推陈储新”。
制定合理的库存量。既不能无库存或库存过少,也不能库存过多。坚持一定的胶轮库存是非常必要的。由于新铸制的胶轮不宜马上投入运用。此时,胶轮内部构造还不够稳定,若立刻投入运用,容易降低运用寿命。新胶轮应放置一段时间,使其顺应外界温湿度,坚持相对的稳定状态,这样能够增加胶体的坚韧性,从而进步耐用性。
而库存过多、过久,不只是资金的糜费,更会由于贮存过久而使其自然老化、皱裂、轴头锈蚀,构成不用要的库损。应依据消费实践状况和胶轮类型(如靠版胶轮改换较多且频繁,而匀墨辊、传墨辊则改换相对较少),合理制定各种胶轮的库存。